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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政协机关是区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就本区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本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组织委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

     (5)负责与市政协办公厅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广泛团结本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反映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区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7)承办市政协及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89.950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9.9500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000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189.9500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84.129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0041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06%;项目支出 894.1252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94%。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2062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118.821124万元,减幅5.15%,本年支出减少124.641750万元,减幅5.4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129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2093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8892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307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712.2093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0.462813万元,下降5.54%。其中:

    “政协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707.0973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4.95261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政协机关日常运营、政协全会、日常委员服务和管理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11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5.510200万元,下降51.8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12.889267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919267万元,增长22.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01.8982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4.071708万元,下降10.1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干部全年工作经费、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0.9909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0.99097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和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9.0307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859221万元,下降22.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59.0307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16.859221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90.00414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13791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251200万元减少5.1132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0.4312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30.4312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俄罗斯、奥地利考察经费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7.6078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320000万元增减少2.320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7067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500000万元减少2.793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7067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500000万元减少2.79328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4134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22173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903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9719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39.293668万元,其中:汽车5辆,112.55544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个,决算金额205.9719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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